各種頭痛與療法

甚麼是藥物過度使用頭痛 (medication-overuse headache, MOH) ?

摘錄自「2022 台灣頭痛學會民眾衛教手冊」

A. 臨床表現類似慢性偏頭痛:
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臨床表現類似慢性偏頭痛,病人每個月大於 15 天頭痛,連續 3 個月以上,許多人甚至天天頭痛,導致嚴重失能。

B. 再加上止痛藥過度使用的事實:
根據國際頭痛學會「國際頭痛疾病分類」的定義,藥物過度使用頭痛除了類似慢性偏頭痛的臨床表現外,病人尚需符合每個月有 15 天 (含) 以上使用單純止痛藥 (如乙醯胺酚) 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 (如布洛芬 ibuprofen);或每個月有 10 天 (含) 以上使用偏頭痛專一性止痛藥 (翠普登或麥角胺) 或複方止痛製劑 (如市售的各種感冒藥或日本的 EVE)。

C. 止痛藥過度使用是因是果很難判定:
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病人大多原本就有陣發性偏頭痛。究竟藥物過度使用是導致偏頭痛惡化的原因還是頭痛惡化後的結果,臨床上區分並不容易。幸好這兩種狀況的治療方式不變,都可以比照慢性偏頭痛,只要及時採用預防性治療,再戒除過度使用的止痛藥即可獲致改善。

各種頭痛與療法文章